美國愛達荷的一個法官判處一名19歲的性侵犯,在結婚以前都不得有性行為。這個有創意的判決,引發話題。(夏明珠報導)

十九歲的被告,因為性侵一名14歲少女,被判重刑,最久可能要坐牢十五年,法官依據犯罪矯治計畫,給予減刑,只要他完成課程,矯正期滿,一年後就可以保釋出獄,不過,它還有個附帶條件,就是被告在結婚以前,都必須禁慾。

法官說,他是基於要扭轉被告的偏差行為,做出這樣的判決,在調查過程中,被告坦承他有34個性伴侶,他顯然沈溺於刺激的性行為,把14歲的少女,也當成了尋求刺激的對象,他接近受害人的動機,就是要奪走她的童貞。

按照常情,法新北市蘆洲區小額借款快速撥款 >屏東縣滿州鄉信用貸款 官的判決或許可以得到支持,但是依法論法,它可能無法執行,愛達荷大學法律系教授桑德斯說,這樣的判決,已經侵犯被臺中市太平區二胎貸款 告受憲法保障的權益。

桑德斯教房貸最低 授說,法官當然有權利審酌案情,訂定特別的保釋條件,前提是不能踰越法律,桑德斯教授認為,如果被告提出上訴,應該會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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